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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2-10 | 阅读:17414 |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攀医学高峰,促进我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设学业成绩优秀奖。
一、评奖条件:
一等奖:学年各考试科单科成绩75分以上,考查科目75分以上(或等次为良好以上),平均分80分以上;操行评定为优秀。
二等奖:学年各考试科单科成绩70分以上,考查科目70分以上(或等次为良好以上),平均分80分以上;操行评定为优秀。
三等奖:学年各考试科单科成绩70分以上,考查科目65分以上(或等次为几个以上),平均分75分以上;操行评定为优秀。
二、评奖名额:
一等奖不超过全班人数的2%,二等奖不超过全班人数的4%,三等奖不超过全班人数的6%。
三、奖励方式:
一等奖发给奖学金300元,二等奖发给奖学金200元,三等奖发给奖学金100元;同时发给荣誉证书。
四、评奖办法:
1、成立评审小组。由教务科、学生科、团委主要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
2、评奖方式。每学年评选一次,先由班主任召集班委会对学生成绩进行审核,如获奖人数超过评奖名额比例,则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获奖对象,如出现多名学生成绩相同,必须结合平时的学习态度、思想表现等各方面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后上报学校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审查确定后报校长会讨论审批。
3、本规定从2008-2009学年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