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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2-10 | 阅读:17172 |
为鼓励学生干部刻苦学习,不断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做同学学习的楷模,创建和谐文明健康校园,特设优秀学生干部奖。
一、评奖条件
1.热心班级或学校工作,处处以身作则,作同学的表率,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各门课程,各考试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含70分),考查科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3.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批评和抑制不良行为。
4.密切联系同学,坚持实事求是,关心同学的进步,能深入了解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思想情况以及转达同学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成为班主任的得力帮手。
5.能带领同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对班的工作有开拓精神,锐意创新。
6.争做好事,能活跃班级或校园的文娱氛围。
7.操行评定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
二、评奖名额
1.50人以内班级评出1名优秀学生干部,50人以上(含50人)班级评出2名优秀学生干部。
2.团委、学生会各评选出一名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奖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定一次,符合条件者须填写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经学生科审核,报学校批准后,通报表彰,同时发给奖学金300元及荣誉证书。
本规定自2008—2009学年度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