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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
日期:2017-02-24 阅读:5389

收费单位名称:揭阳市卫生学校                 收费单位主管部门: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

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一、普通中专学费

//

3670

粤价[2008]150号(下同)

一、本栏未列明的教育收费或者虽列明但没有批准文号的教育收费,学生有权拒缴。

二、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学习或生活用品(用具)。

三、学校临时组织学生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的临时收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四、市发改局举报投诉电话:0663-123450663-12358

五、学校收费查询电话:0663-8836391

二、住宿费(含水电费)

//学年

750

三、教材资料费

/学年

400

实行定期公布结算,多退少补管理

四、校园一卡通(额外补领)

/

15

粤价[2013]93

五、医疗保险费

//

30

粤价[2008]150号(下同)

六、考试费

按规定标准收取

七、补办证件工本费(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

1、学生证、图书馆阅览证

/

3

2、毕业证

/

20

八、证明资料费、成绩单、就业推荐函(中文版)

/

20

5份或毕业离校后重新回校开具证明资料

九、热水费(直供学生宿舍)

/立方

25

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粤价[2012]823号(下同)

1、公需科培训费

//课时

3

2、教材资料费

按实收取

注:第一至九项收费对象为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第十项收费对象为在校教职员工。

联系电话:0663-8815577 传真电话:0663-8770028 联系邮箱:jy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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