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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2-10 | 阅读:8847 |
操行评定是德育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德育大纲》要求,以《中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结合我校情况执行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操行评定方法》,制定各项评分标准。
一、计分方法
操行成绩评定的内容分为基础和附加两部分。基础部分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生活作风五个方面,附加部分是以学生行为和表现为内容。
(一)基础部分。
基础部分每方面各占18分,该方面表现较好的(18-16分),一般的(15-12分),差的11分以下,满分的为90分。
(二)附加部分。
1、加分项
(1)制止、反映和揭发违反党和国家现行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言论与行为者,一次奖20分;
(2)提前报告,当场化解、制止恶性违纪事件发生者,一次奖10分;
(3)揭发学生中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经调查属实者,视揭发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奖5分或10分;
(4)揭发、制止损坏公物、破坏环境卫生、破坏学生生活和损人利已等问题者,每次奖5分;
(5)爱护公物、主动修理公物、表现突出者,每学期奖操行分5分;
(6)期末总评成绩总分名次对比上学期总分名次,每进步一个名次奖操行分5分;
(7)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获得嘉奖者,一次奖操行分5分;
(8)没要求全班参加的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工作者,每次奖操行分2-5分;
(9)参加无偿献血者每次加10分;
(10)每学期全勤加5分;
(11)担任社会工作(主要指学生会、团委、班团干部及组长、宿舍室长等)称职加2-5分;
(12)在全校各类评比中、竞赛中获奖加1-3分;
(13)在全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加3-5分;
(14)学雷锋、做好事,表现突出加2-3分;
(15)检举坏人坏事,制止事态发展加2-3分;
(16)平时表现好,受全校性表彰加2-3分;
(17)每学期按学校要求搞好内务者,评为文明宿舍的每人加2-3分;
(18)在一学期中积极参加规定的劳动课,完成任务好,经劳动指导老师评定良好以上者加2分;
(19)关心宣传工作,积极投稿,稿件被采用加1分,未被采用加0.5分;
(20)拾金不昧加1-6分;
(21)有发明创造和特殊贡献者加5分;
(22)其它方面有优良表现者加1-3分。
2、减分项
(1)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卫生劳动,每次扣2分;
(2)扰乱课堂秩序,影响他人学习,每次扣3-5分;
(3)不戴学员证上课、集会、出入校门等每次扣3分;
(4)事假每六节扣1分;
(5)理论、自习、实习课旷课每节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6)早操、课间操旷操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7)病假每六节课扣1分;
(8)宿舍、课室、环境卫生检查不及格,每人每次扣3-5分;
(9)损坏公物、公共设施、仪器设备扣5分以上,并按“公物管理规定”赔偿损失;
(10)盗窃他人或公共财物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或重犯者予以开除学籍);
(11)私用电炉、乱接电线每次扣5-20分,其他按“公物管理规定”另作处理;
(12)打架斗殴者每次扣10-2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更严厉的处分以至开除学籍,甚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3)偷看黄色书刊、看黄色录像每次扣10分;
(14)抽烟每次扣2分,酗酒每次扣5分;
(15)有欺骗组织行为者扣3分;
(16)考试、考查、测验作弊每次扣15分;
(17)浪费水电每次扣5分,并按"公物管理规定"另作处理;
(18)买饭、取水插队扰乱秩序每次扣2分;
(19)污辱、谩骂师生员工,不尊敬师长,每次扣10-15分;
(20)上课(理论、实习、自习)、集会穿拖鞋、背心每次扣3分;
(21)乱倒垃圾、乱丢果皮、废纸、杂物,乱倒水、剩饭、剩菜,每人每次扣3分。
(22)无故进入异性宿舍者,每次扣10分;
(23)在各种集会或集体活动中,受到点名批评者,一次扣5分;
(24)学生画眼描眉,浓妆艳抹,染指涂唇,衣妆不整,男生佩带饰物等,第一次扣2分,重复违反本条者,翻倍扣分;
(25)有能力参加的活动,班级和学校安排参加而拒不参加者,一次扣3分;
(26)造谣、传谣、信谣、制造矛盾,影响安定团结者,除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外,每次扣10分;
(27)未经同意,擅自在校园内接待外来者,一次扣3分。擅自将外来人员带入教室或宿舍者,一次扣5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一次扣10分;
(28)就寝时间吵闹喧哗,每次扣当事人5分,不按时就寝或就寝时间滞留于走廊、卫生间而不回本宿舍者,每次扣3分;
(29)未经请假:
①熄灯后回校每次扣5分;
②到校外过夜每次扣15分;
(30)私拆他人信件及撕邮票每次每人扣5分;
(31)值日生不履行卫生职责每次每人扣3分;
(32)在宿舍、教室生火煮食每次每人扣10分;
(34)熄灯后在宿舍、课室点蜡烛,每次每人扣5分;
(35)上课、集会、自习或在宿舍有意起哄、高声怪叫者每次每人扣5-10分;
(36)有其他违纪和不文明行为每次扣5-10分;
(37)受学校处分
①凡受学校通报批评每次扣10分;
②凡受学校行政警告处分每次扣15分;
③凡受学校记过处分每次扣20分;
④凡受学校留校察看处分每次扣25分。
(38)敲诈勒索者,情节轻微者,操行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或重犯者,给予开除学籍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当学生有上述多项表现时,应将每项的分数进行叠加,同项重复出现,应将该项分数进行累计。
操行成绩计算的方式为:
操行分数=基础部分分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生活作风)±附加部分分数
操行成绩有操行分数(百分制,加分超过100分时,作100分计)和操行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种形式。操行等级是通过操行分数进行转换,其关系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75分),及格(74-60分),不及格(59分以下)。
学生的操行评定一般每学期评定一次(学年的成绩可由两个学期的成绩确定)。在每学期结束前,首先由学生对自己一个学期来的表现作出总结,在写出自我鉴定的基础上,根据操行评定的五个方面自报分数。然后,由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对本班同学进行评议,并给每位同学评分,将全体班干部的分数汇总,计算出操行平均分。班主任在评定学生的操行时,应参考学生的自我鉴定和自报操行分数,结合班干部的评分,同时注意听取任课老师和有关管理老师的意见,评出学生操行基础分。学生操行的基础分数可以以班主任的分数为准,也可将学生本人、班干部、班主任评定的分数按不同的权重给予确定。在基础分数上,再由班主任根据平时学生的考核情况,对附加部分所含的各项行为或表现,按其规定的分值,给予加分和减分,确定出学生的操行分数和等级。
二、操行评语
班主任要在操行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特点,全面、客观地写出操行评语,在评语中要指出学生的优点、缺点、努力方向。对受到表扬的,其主要事迹、表彰情况应写在评语中,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也应如实写在评语中。
三、操行成绩的评语要经过学生科审定,操行成绩为优秀或不及格的,还须由校长审定。评定的结果,要与学生家长及本人见面,并记入学生档案。
关于《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的修改意见
《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中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学生一学期中操行分累计扣30分以上(含30分)者,给予警告处理;累计扣分35分以上(不含35分)者,给予留级处理”修改为“学生一学期中操行分累计扣30分以上(含30分)者,给予警告处理;累计扣分50分以上(含50分)者,给予留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