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领导关怀
学校简介
行政管理
教学管理
教研教改
学生管理
招生就业
后勤保障
党团工作
教学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管理  > 行政管理

揭阳市卫生学校校门管理规定
日期:2015-03-30 阅读:11507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规范校门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中午11401400,周五15:0022:30、周六6:0022:30、周日6:0019:00;超过开放时间实行登记,名单交学生科处理;封闭时间因特殊原因需离校的,必须提供完善手续的离校请假表;外宿生要佩戴外宿证。

第三条  住校的教职员工外出时,应在2330前回校,来访人员应在2330前离校;2330至次日5:30校门封闭,无特殊原因所有人员不得进出。

第四条  校门实行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在校生进出校门必须佩戴校章;校外人员需进入学校的,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向校卫说明入校原因,经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如来校开展或参加活动的,主办科室应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提前告知保卫科,方可进入学校。

第五条  持有公物出校门时,必须出示由科室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检查后方可出门。

第六条  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学校,保卫科负责校外车辆的疏导。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入校的车辆,须经校卫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入校。

第七条  所有进入学校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由保卫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教育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揭阳市卫生学校

2015318

联系电话:0663-8815577 传真电话:0663-8770028 联系邮箱:jywx@163.com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大道崇学路 技术支持:广东方昱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