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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2-11 | 阅读:15607 |
为推动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开展,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规范我校的教科研管理,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由学校医研室负责对全校教科研工作的分类指导、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二条 工作范围:
1、拟订学校教科研规划和年度教科研计划,完善和落实学校教科研工作规章制度。
2、组织和协调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结题及成果管理等。
3、负责学术活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等登记工作,建立和健全教师的科研档案,并做好学校各类科研档案的管理。
4、负责组织每年的教科研立项、申报工作,协助学校科研经费的计划调配和使用管理。
5、做好年度科研工作的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6、完成学校赋予的其它科研管理工作职责。
第三条 各科室和专业科、教研组负责本部门各类教科研项目的调研论证和申报,积极支持学校教职员工的教科研工作,有效实施教科研项目,保证教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 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下达的各类教科研立项课题,由教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按计划组织实施,学校医研室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课题完成进度进行检查。各课题组要在年底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向学校医研室书面呈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课题完成后要及时地对课题进行全面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研究工作的总结和主要成果资料报送医研室并存档。
第五条 学校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开展教研工作。对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并下达专项经费的各类教科研课题,学校将根据项目文件按进度给予支持。对学校申报,但没有专项经费的科研立项课题,学校将根据该课题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
1、国家级立项课题资助3000元(其中立项1000元,结题2000元);
2、省(部)级立项课题资助1500元(其中立项500元,结题1000元);
3、市(局)级立项课题资助1000元(其中立项400元,结题600元);
4、校级立项课题资助800元(其中立项300元,结题500元)。
对于特殊情况需要特殊资助的教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人向学校医研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 学校设立科研成果奖和优秀论文奖。
对教科研立项课题获各级奖励的优秀科研成果,学校将适当给予奖励:
1、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进步、国家发明奖一、二、三等奖和省部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进步一、二等奖者,学校奖励课题组集体10000-20000元,奖励课题负责人5000-10000元。
2、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进步、国家发明四等奖;省部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进步三等奖和省教育厅或卫生厅科技进步一、二等奖者,学校奖励课题组3000-5000元,奖励课题负责人1000-2000元。
3、获省部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进步优秀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优秀奖;省教育厅、卫生厅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者;学校奖励课题组2000元,奖励课题负责人500元。
4、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及优秀奖、校级优秀课题奖,学校奖励课题组1000元,奖励课题负责人400元。
对积极撰写教科研论文,并在有关刊物发表或学术会议交流的,学校将按下列条件给予适当奖励。
1、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奖励1200元。
2、在正规刊物(有正规刊号)发表的,每篇奖励800元。
3、在内部刊物(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办)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
4、在市级及以上会议交流,并获论文交流一、二等奖的,每篇奖励300元。
5、参加学校论文评审,获一等奖论文,每篇奖励300元;获二等奖论文,每篇奖励200元;获三等奖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6、属以上多项奖励的,按其中最高一项计奖。论文应以揭阳市卫生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本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计奖时需向医研室提交论文原件及有效获奖证书验证,并上交复印件。
第七条 学校各专业科的专业骨干老师或学科带头人要
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的教师必须提供与本人专业或教学项目相符合的学术会议书面通知,若有参会论文,应同时提交论文复印件,由医研室审核后,填写审批表,交校长批准。学习结束后,要向医研室提供800字以上学习心得,并登记存入个人科研业务档案。
第八条 学校鼓励老师自编、参编教材及出书,根据其承担情况给予相关的奖励补贴。
1、属正规出版社出版并有国家正规书刊号,由本校教师独立完成编写的学术著作, 10万字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册;10万字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册;承担教材教参4万字及以上的,主编者奖励1600元/册,副主编者奖励800元/册,参编人员400元/册/人;承担教材、教参4万字以下的,主编者奖励1200元/册,副主编者奖励600元/册,参编人员200元/册/人。
2、不属正规出版社出版,但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确认为校本教材及教辅资料,在校内实际推广应用的(已有专项补贴者不计),按字数多少给编写组予以800元-1200元的奖励,多人参编者由该教材主编负责奖金分配;主审者奖励400元/册。
在出书及教材编写中,承担多种职责的,按以上其中最高一项奖励。
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