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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2-10 | 阅读:10222 |
2013年7月8日~8月2日,我校团委选派优秀志愿者黄婉琪、郭琳琳等32位同学参与团市委联合市交警支队开展的“我参与,我快乐”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交通月服务活动。我校志愿者服务地点主要是黄岐山大道与新阳路交界市电信大楼前路口,志愿者们身着马甲、头戴帽子、手持宣传牌开展宣传活动,向行人、机动车驾驶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倡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志愿者郭琳琳同学还代表参加本次活动的志愿者接受揭阳电视台新闻记者采访,畅谈自己对举办该次活动意义的理解,表达了能以实际行动参加揭阳创建文明城市的快乐之情。
活动中,学生志愿者们服务热情高,尽职尽责、表现优异、全身投入到时“文明揭阳·行动起来”的行动中去,感受到了为人民服务的快乐,收获了精神的成长,引领广大志愿者和青少年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青春力量,受到团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活动收到良好效果。我校32名学生志愿者均被市团委和市志愿者协会评为“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团委会卢洁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