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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6-03-09 阅读:4931

各位老师:

现将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笔试和面试时间请关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具体实施细则等待上级通知。

 

办公室

201639

 

 

附件:揭阳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揭市教[2016]52号)

附件:
  • 名称:揭阳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_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_和_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_的通知》(揭市教[2016]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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