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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2-10 | 阅读:13225 |
为使校园随时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为师生提供一个整洁美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落实校园卫生工作责任制是一个根本的保障。为使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拟制订本办法:
一、由学校领导牵头,成立“校园卫生监督小组”。各科室派员参加(具体名单另拟)。
二、清洁工必须按“协议”所圈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总务科负责检查督促。
三、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室内(含所属走廊、门窗)的卫生工作由使用者负责,其所属科室应负起实施、检查督促的责任。
四、“校园卫生监督小组”采取不定期方式对校园卫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详细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